为推动日照市小餐饮经营健康发展,助力日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近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小餐饮食品安全倡议书》,倡议小餐饮经营者遵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实施“六项标准”,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规范、安全、整洁、有序的餐饮消费环境。
亮证经营。小餐饮经营者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依法办理登记,持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公示证照。
安全承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食品安全承诺书》,接受公众监督。
原料公示。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实记录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并在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
单据留存。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并留存进货单据,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进货单据留存不少于六个月,并有序存放于经营场所备查。
操作规范。食品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时着清洁的工作服帽并佩戴口罩。落实防尘、防蝇、鼠措施,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
场所清洁。场所卫生整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食品原料离地离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