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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看司法为民的初心历程

来源:日照食品网 发布时间:2021-10-13 15:51:38 阅读:353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从“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看司法为民的初心历程——食品安全保卫战纪实 原创 上铁法院 跨区法观 收录于话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 9个内容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食品安全是民生的底线与红线。上铁法院民庭在涉食品安全案件审判中,坚守司法为民的纯粹初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取得一定工作成绩,既体现了司法保障食品安全的力度,同时也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一.
“守护者”交出的工作清单
作为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守护者,我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审理的涉食品安全案件亮点频现、成果颇多,在筑牢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交出了一份满载汗水的工作清单。
 
(一)
专业篇
1、制定《涉食品安全民商事案件审理要点指引(试行)》,并经我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案件办案模式和规范,有效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2、贯彻落实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工作要求,制定《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操作指南》《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诉讼独任制适用操作指南》《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庭审指引》《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指引》《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民事案件要素式裁判文书制作指引(试行)》,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审判效率。
3、召开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会暨疑难问题研讨会,发布《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判情况通报》及《涉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优化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判机制,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整理形成《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判疑难问题研讨会综述》,并发布于上海法院司法智库微信公众号。
4、邀请高院、三中院及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召开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研讨会,结合《涉食品安全案件审理难点汇总》探讨类案审判疑难问题并形成综述,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
(二)
调研篇
1、撰写关于“知假买假”、“进口食品安全”等问题的调研文章发表于《上海审判实践》。
2、撰写的《食品领域“知假买假”行为法律规制问题研究》、《<电子商务法>视阈下网购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以电子商务平台监管责任为视角》两篇课题分别获上海高院优秀报批调研课题。
3、撰写《发挥集中管辖优势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刊载于《人民法院报》2021年3月25日第8版。
(三)
案例篇
1、徐某诉敬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发布的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和上海高院发布的2017年度上海法院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制造虚假管辖连接点提起诉讼的不应支持 ——李某诉福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等精品案例发布于“中国上海司法智库”微信公众号。
(四)
法宣篇
1、将食品安全类案件互联网庭审常态化,通过该类案件的庭审直播有效地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通过各类媒体对外发布典型案例十余篇。制作“3.15”食品安全特刊、参与“11.11”消费者维权系列活动,于我院公众号发布“跨境食品购物指南”、食品安全纠纷典型案例,普及茶叶、酒类等日常食品领域的食品安全法律常识。
二.
司法为民的心路历程
审理涉食品安全案件既要注重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更要让经营者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实现定纷止争与守护底线并重的背后,是脑力与体例并重的劳苦。审判中的突发情况好像从未消失过,但是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哪怕再难,当被问及时,也只是微笑着说,只是职责所系。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永远都是通过行动体现出来,让我们通过一系列的事迹,来感受民庭法官坚守始终的心路历程。
 
(一)
为九旬老人漫长维权路
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8年3月,原告胡某在被告超市购买了两块进口巧克力,价值合计10元,发现针打外文保质期是2016年5月,中文标签显示的是2018年5月,原告认为根据外文标示,该巧克力已过保质期,遂向超市反映,但交涉未果。之后,原告先后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市场监管所、信访局等多家部门投诉举报,皆未获得有效处理。前后历经7个多月,最终无奈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超市,了解了事发经过,并要求其提供检验检疫等证明材料,核实了原告购买的巧克力的中文标签情况。考虑到胡某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为妥善解决此案,审判人员前往胡某家,主持原、被告双方进行协调。去胡某家中之前,承办法官周华特意购买了一盒标识清晰、规范的巧克力送给原告胡某,并在耐心听取了胡某的诉请和维权经历后,借助这盒巧克力向原告解释了有关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规定及中文标签的相关知识,向被告指出了其在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这盒额外购买的巧克力让胡某感受到了法官的用心,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原、被告相互取得了谅解,原告胡某主动请求撤回起诉。原告表示,他没有想到两块巧克力引发的维权之路是如此漫长且艰辛,但幸运的是,上铁法院让他感受到了阳光和温暖。他对上铁法院审判庭和立案庭耐心细致、贴心到位的服务以及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
(二)
协调化解时一次
 
温暖人心的语音聊天
金某诉武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武某一直认为原告金某系职业打假人,法院不应支持对这类打假人的诉讼,并以其在芬兰不在国内为由,不配合应诉事项。
为了及时处理纠纷,承办法官周华与书记员郭艳、助理聂小兰想尽办法找到武某的有效手机号码,并通过12368电子送达方式释明相关法律问题,不厌其烦宣讲食品安全知识。因为时差问题,一直未能拨通武晓华的手机,书记员郭艳遂通过工作手机添加了武晓华的微信号,使法官得以通过微信方式与武晓华进行语音对话。武某认识到自己在网店中销售的芬兰产品缺乏中文标识存在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的问题,愿意向原告进行赔偿。但同时也反映其身在芬兰,因为疫情失业,又要抚养年幼的孩子,老家河南郑州又遇特大暴雨洪灾,家人也很困难,希望能降低赔偿金额。审判人员遂根据被告的实际困难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原告放弃了要求十倍赔偿的诉请,仅要求原告退回货款。该案以双方达成和解圆满解决。
(三)
一封感谢信中体现的“鱼水情”
2021年6月,我院受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上海杏花楼食品营销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杏花楼食品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由民事审判庭徐晔斐法官承办。
2021年7月7日上午该案在线庭审过程中,原告突感身体不适,经测量血压偏高,高压值达197,徐法官也发现了原告的异样,便及时中止庭审活动,关切地询问原告的身体状况,建议原告暂作休息、服用药物,同时尽快去医院做检查。当天下午,因担心原告的身体状况,徐法官致电询问原告身体状况是否好转。徐法官细致入微的关心让原告倍感温暖,他在信中写到徐法官的人文关怀令人感动,她的良好工作态度应广为发扬,更好地践行文明关爱理念,这样和谐社会文明建设才更光明。
后该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最终调解结案。一封感谢信体现了当事人对法官耐心细致工作的高度认可和充分赞扬,也是新时期“鱼水情”的生动写照。
(四)
一场细致入微的跨境在线解纷
原告朱某称在被告深圳市罗湖区某百货商行开设在淘宝网的店铺内购买了10份商品名称为“日本汉和肝清源小田总研源ODASOKEN健肝锭胶囊解酒奶蓟草缓解宿醉”的产品,共计支付了4,000元。原告在收到上述货物后,认为涉案商品包装上均为日文,没有中文标识,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徐晔斐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的经营者王某现在日本,因疫情无法回国。为保证案件顺利、及时解决,同时便利远在日本的王某能够顺利参加庭审,上铁法院民庭立即安排线上互联网直播庭审。庭前,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运维人员提前与王某取得联系,告知庭前准备事项,并进行庭前调试。开庭当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庭履行完毕,原告当庭撤回起诉,法庭口头裁定准许撤诉。同时,法院借助互联网直播优势,对当事人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庭审结束后,王某表示,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庭审给她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同时,也对法院及时、便利地解决了纠纷表达了肯定。
(五)
一堂严格司法与忧民所忧的
法治公开课
2018年10月,原告通过阿里巴巴网络购物平台在被告安徽省某药业有限公司的网店购买了30盒“杞龙绿茶”,支付价款8,940元。原告认为该产品是普通食品,不可以添加西洋参和黄芪,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89,400元。合议庭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而截至目前,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未公布过西洋参、黄芪属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可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进行添加。本案中,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查实被告生产经营的涉案产品是普通食品,不可以添加西洋参和黄芪,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故被告生产经营的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茶叶中添加西洋参等中药材,在我国社会人群中存在饮用现象,但法律之所以规定由行政职能部门确定有关“食药同源”的物质目录,就是因为存在着中药材作为食品原料添加的安全性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规范我国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应当严格遵照法律,有必要对涉案这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所以,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货款并要求支付赔偿金,依法有据。但合议庭没有机械性地作出判决,而是结合具体案情,同时兼顾裁判的社会价值导向和疫情期间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向原告作了情理法的释明。原告自愿将十倍赔偿金的诉请变更为三倍赔偿金。合议庭当庭宣判支持原告要求退还货款及三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当前,上海法院第二批教育整顿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司法为民是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之一,民庭审理的食品安全案件事关最基本的民生,相信通过进一步发扬优良作风、学习为民事迹,一定能够有力促进法院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从“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看司法为民的初心历程——食品安全保卫战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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