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老街坊把子肉店日前被处罚了,原因和把子肉有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日岚市监行处字〔2020〕368号”显示,日照市岚山区老街坊把子肉店制作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把子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应处罚。
由此,日照市岚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30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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