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日照市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照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等经营主体由于违反了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日照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大润发低温冷藏卖区停业3日、并给予罚款20000元的处罚。
经调查,日照市原生本味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麦利源刀削面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麦利源刀削面叶”142包;没收违法所得455.20元;并处罚款10000元。
经调查,日照市东港区博特百货超市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金磨坊 真心棒(红烧牛肉味)”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东港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金磨坊 真心棒(红烧牛肉味)2包;并处罚款50000元。
食品安全无小事,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鲁网(记者 薛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