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照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实施,确保了食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源头,成效初现。
日前,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人员一行,来到日照市石臼和金阳农产品批发市场,例行检查中发现一些经营鲜活水产品的商家,持有养殖生产经营者开据的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商家认真落实鲜活水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关,不购进无合格证以及产地证明、自检证明的食用水产品,确保了食用水产品质量可追溯。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着力推动的,以食用水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已初现成效。
据悉,食用水产品合格证加强了养殖户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产品负责、对产品承诺,并向市场开具合格证明,如果没有合格证明,养殖户的产品将不能走向市场。有效地衔接起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保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净化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放心产品。
据介绍,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水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既是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也是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现实需求,对于创建全省食品安全城市、促进现代渔业健康发展、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