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8月23日 星期六  
首 页|企业建站|质量投诉|行业资讯|企业新闻|食品企业|绿色企业|产品供求|政策法规|展会信息| 招商引资
新闻类别
    行业资讯     
    企业新闻     
    展会信息     
    招商引资     
    政策法规     
    绿色知识     
    站内栏目     
    质量投诉     
推荐企业 更多...
    日照市岚山区盛华绿茶机械...
    日照岚润茶业有限公司
    莒县茶业加工厂
    五莲县茶叶公司
    五莲县神农茶庄
    宾至茶行
    日照市莲城千与绿茶厂
    五莲西岸安溪铁观音专卖店
  信息类别

山东高院:食品安全犯罪手段更趋隐蔽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7-3-27 14:04:27 阅读:215
 
    今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通报2016年度山东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情况,据介绍,目前食品安全犯罪方式不断出新,手段更趋隐蔽,团伙性、链条性特征明显,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意识不断增强,打击难度加大,惩治犯罪的任务依然艰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法院去年共受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63件475人,审结257件457人,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被惩处犯罪分子341人,其中,在生效判决中,被判处监禁刑的有263人,占总数的77.13%。

    山东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韩芳丽介绍,从审判情况看,山东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总体呈现案件数量总体较多、罪名相对集中、刑罚适用“一高一低”等特点。

    “为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财产刑惩治力度不断加大,去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罚金刑适用比例高达87.68%。同时,为防止 以罚代刑 以罚折刑 ,山东法院坚持严格、审慎的原则,依法从严把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非监禁刑适用条件,该类犯罪非监刑适用率低至22.8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远低于全省刑事案件非监禁刑平均适用值。”韩芳丽详细解释何为刑罚适用“一高一低”。

    通报会上,山东高院同时发布了四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犯罪细节令人触目惊心,包括:姜宏战、刘明光等人非法经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该案被告人将工业明胶用于生产粉丝、猪头肉、猪拱等食品;宋振、祁志华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该案被告人将含有硫酸铝铵的白色粉状物用于发面蒸包子等。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7年03月17日 04 版)(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


山东企业在线|日照房产|日照物流 |日照酒店 |日照律师网|日照茶网|中国绿茶网|日照黄页网|日照商业地产
日照食品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日照黄页传媒有限公司
热线:0633-8922114、13863387797  Email: rz96114@163.com 
地址:日照市安泰星河港湾商务楼C座412
鲁ICP备10016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