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与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全省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16年7月20日至9月30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7月20日至8月10日为排查抽检阶段; 8月11日至9月20日为治理整顿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为规范提高阶段。
山东省食药监局保化处处长隋晓燕介绍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是针对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食品中易出现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等问题,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联动,集中对重点品种进行抽检,深挖违法犯罪线索,综合运用行刑衔接、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手段,严厉打击三类食品非法添加和非法宣称现象。
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打击的重点品种:保健食品以宣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包括宣称改善性功能)、增强免疫力(免疫调节)、减肥功能产品以及胶囊剂产品为重点品种。配制酒以含有药食两用物质和新食品原料的产品为重点品种。玛咖制品以玛咖为原料生产的压片糖果、固体饮料、方便食品等产品为重点品种。
专项检查覆盖全省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许可证件、产品配方、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以及原辅料进货台账、原料库存等情况;在流通领域,以问题产品多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集散市场、商场、超市、药店、专卖店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配制酒、玛咖制品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声称保健功能的行为,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赠送宣传册、广告中存在的未经批准的功能声称,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夸大、虚假宣传等行为。
隋晓燕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食品安全法》修订后,这是山东省食药监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一次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坚持刑事责任优先原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有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情节严重的,应当吊销许可证;依法应当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牛德锋表示,从根本上打击此类犯罪,需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全盘打击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在配合省食药监局做好样品抽样的同时,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对此类线索进行重点摸排,尤其是网上销售线索,进行重点部署。(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