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日发布此前国家、山东省抽检报告中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置公示,截至6月30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来的国家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5份,山东省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1份,已全部依法处置。
其中,青岛星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铅含量超标,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处没收违法所得538.38元,罚款50000元;青岛宏盛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黄曲霉毒素超标,处没收产品0.78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3.5元,罚款50000元;青岛泽香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都红辣椒粉检出苯甲酸,处没收违法所得320元,罚款20000元;青岛川百汇香料萃取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姜粉调味料检出二氧化硫残留,处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10000元;青岛香巴尔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调味油检出二丁基羟基甲苯、特丁基对苯二酚,处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30000元;青岛祥瑞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绿茶(炒青)检出三氯杀螨醇,处没收茶叶4.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