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0524的香丹注射液在全市范围内被停止使用和销售并依法查处。
据悉,3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13名患者在使用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药业”)生产的香丹注射液(批号为080524,规格10ml/支)后,出现寒战、发热等临床表现。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天瑞药业生产的该批号香丹注射液热源检测项目不合格。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通知,要求在日照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要立即停止使用、销售并封存天瑞药业生产的批号为080524的香丹注射液,做好相关记录;临床使用天瑞药业生产的其他批号的香丹注射液时,要密切观察用药反应,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药。
另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要妥善保存该药品使用和销售的相关记录,保证药品信息可追溯。一经发现不良事件患者,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民若发现医疗机构仍使用或销售此批次“天瑞香丹注射液”,可拨打9600111、8866913举报电话。(记者 王娟 通讯员 丁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