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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生效 网络食品经营者需实名登记

来源:日照食品网 发布时间:2015-10-7 9:38:31 阅读:178
 

启动仪式现场。 邹家骅 摄

  9月30日下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呼吁社会各界关注10月1日新施行的《食品安全法》。

  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被誉为“史上最严”,主要体现在市场准入关口更严、监管制度更加科学、法律责任更加严厉三个方面。

  新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药监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载明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信息,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鉴于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此外新法还规定: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坚持先刑事、后行政原则,由行政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才由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此次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还组织了部分食品生产、流通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代表参与。人民网福州(邹家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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