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食安山东”建设,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在总结前期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山东保监局于8月4日,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试点工作方案》。在今天的节目中,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副处长赵森表示,加快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助于食品生产企业提高事故预防水平,减少事故发生。
《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多方参与”的原则,选择全省乳制品、白酒、规模以上肉制品生产企业,以及济南市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作为试点范围。
方案提出在2年试点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担投保企业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逐步开发食品召回等保险品种。试点工作实行统一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并区别生产企业不同情况,采取浮动费率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费率的价格杠杆作用。
《方案》同时在加强政府引导、强化保险服务、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以充分调动企业投保积极性。 齐鲁网(记者 郝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