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海米等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规范海米等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安排,结合食品抽检发现的问题,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开展海米等水产品生产经营规范治理行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逐户分发《规范通告》。制定海米等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采购和使用行为规范,发布《规范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海米生产经营规范,要求要在6月份,对辖区内海米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加工业户)、批发市场和经营单位、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宣讲,解读规范要求,并分门别类将规范分发给所有海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由其负责人在《规范通告》上签字,张贴在醒目位置,自觉按照《规范通告》生产经营购买。
二是督促规范执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海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规范通告》。生产者要严格落实原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着色等食品添加剂;出厂海米进行预包装,应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添加剂等信息,并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海米经营者要严把进货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售海米必须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海米小作坊销售产品要全部使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票通”专用票据》。
三是开展集中查处,严惩违法违规行。从7月份开始,全市统一开展海米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严查违反海米四个规范的各类行为。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检方式,生产环节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行为、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来源不明、包装标识不清等行为。检查中要全环节联动,在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向上溯源,直至追到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最严”的原则,依法从严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山东卫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