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日照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从10月份开始,在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实名公开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信息。
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分别列举了食品违法案件与药品违法案件的信息,其中,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案件名称等类别都分别写明,企业违法信息一览无余。这种“指名道姓”的方式加强了对食品药品企业的警示作用。
据了解,需要公开的案件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处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的案件信息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的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以及履行情况等信息。被公开的案件信息将在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且公开时间不少于2年。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不予公开的案件将实行严格的审查批准制度,对于不依法履行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人将给予行政处分。据悉,各区县也将同步公开辖区内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信息。
实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更好地保障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对食品药品违法单位和个人架上“高压线”,提高其违法成本,一旦从事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被查处,在社会上的诚信将受到影响,付出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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