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记者从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作出部署。
两节期间,济南市将重点督促月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自管自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月饼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同时在食品流通环节,济南市将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在餐饮服务环节,济南市将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众多、食品消费量大等特点,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除此之外,济南市将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