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9月12日 星期五  
首 页|企业建站|质量投诉|行业资讯|企业新闻|食品企业|绿色企业|产品供求|政策法规|展会信息| 招商引资
新闻类别
    行业资讯     
    企业新闻     
    展会信息     
    招商引资     
    政策法规     
    绿色知识     
    站内栏目     
    质量投诉     
推荐企业 更多...
    日照市岚山区盛华绿茶机械...
    日照岚润茶业有限公司
    莒县茶业加工厂
    五莲县茶叶公司
    五莲县神农茶庄
    宾至茶行
    日照市莲城千与绿茶厂
    五莲西岸安溪铁观音专卖店
  信息类别

山东将历时10个月整治中小学200米内食品摊贩

来源:日照食品网 发布时间:2014-8-28 16:20:34 阅读:166
 

  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年9月至明年6月,在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等所有食品经营业户全部纳入食药监部门的规范、监管范围。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调研员周海亮在今天上午的发布会上介绍,食品店、食品摊贩和餐饮店是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经营的主体,也是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主要风险点。采取“堵”、“禁”、取缔不是治本之策,更重要的是加强规范、管理和引导,促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因此,这次学校周边规范的主体是食品店、食品摊贩和餐饮店三种经营主体。全省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所有食品经营业户全部纳入规范、监管范围。

      据了解,这次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规范工作,按照9至10月两个月、11至12月两个月、2015年上半年三个时间段进行。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规范任务。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由县(市、区)局办理的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而且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便于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监督。

      周海亮说,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另外,这次专项整治将解决食品摊贩使用原料“看不见”的问题。《通知》规定,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醒目位置。


山东企业在线|日照房产|日照物流 |日照酒店 |日照律师网|日照茶网|中国绿茶网|日照黄页网|日照商业地产
日照食品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日照黄页传媒有限公司
热线:0633-8922114、13863387797  Email: rz96114@163.com 
地址:日照市安泰星河港湾商务楼C座412
鲁ICP备100168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