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记者从市畜牧兽医局获悉,今年我市将拿出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
据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粪便污处理设施、畜禽舍标准化改造、防疫及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等,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有以上设施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可申报补助资金。
其中,可申报的养殖场规模为: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蛋鸡存栏2万只以上、肉禽年出栏20万只以上、肉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
养殖场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日照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具有自筹资金能力,自筹配套资金必须达到申请市级扶持资金额度的一倍以上,并提交银行信用证明材料。
据了解,财政补助标准为,生猪每个养殖场补助25万元、奶牛每个养殖场补助50万元、蛋鸡每个养殖场补助20万元、肉牛肉羊每个养殖场补助15万元、肉禽每个养殖场补助15万元、特色养殖每个养殖场补助10万元。每个养殖场原则上按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每个区县申报项目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来源:日照日报 (记者 王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