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照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改革过渡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调整过渡期间,日照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各区县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按照工作职责有序推进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接向各区县工商局、质监局行文。必要时,与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行文。有关区县工商局、质监局要按照原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职责,做到改革过渡期间监管工作不松不断,平稳有序。山东卫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