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随着旅游业的升温,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过高让一些消费者把钱全花在门票上,尽管游客一再抱怨,但有关部门仍置若罔闻。也许是连锁反应,随之带来的是旅游景区食品价格高得惊人,让游客们无法接受,却又不能不吃。有道是“民以食为天”,消费者出去旅游,食品消费占大头,旅游景区食品价格高让游客消费不起,却又无可奈何。
前几天,笔者带孩子去陕西游玩,“体验”了几个著名旅游景区惊人的食品价格。在华山景区,一瓶只卖1元钱的普通矿泉水至少4元,最高8元,4元钱的桶装方便面卖到15元,一节小黄瓜4元,而一小片西瓜竟要10元。笔者生活工作在甘肃,对“兰州牛肉面”情有独钟,在秦始皇兵马俑景区的一家“兰州牛肉面”馆,笔者没问价格便给孩子点了一份拉面,结账时发现在甘肃一碗5元的拉面,这里卖到了15元,分量还少了很多。
上述旅游景区食品价格均高出普通价格的3至5倍。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这样的“暴利”价格在全国的其他旅游景区同样大量存在。旅游景区由于其特殊性地理位置,消费者选择权有限,再加上景区的一些经营者往往进行串联,形成同盟,消费者别无选择。对旅游景区食品价格绝不能放任不管,物价部门要依据《价格法》,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食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对经营者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实行最高限价,不能放任自流,违反规定的依据《价格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配合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旅游景区应该维护自己的声誉,配合物价部门查处哄抬食品价格和乱定价行为,不能让自己的金字招牌让他们给砸了。
(来源: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