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将着力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归集、评价、披露和使用制度,实现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昨日(17日),市政府召开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针对将于4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本市全面做好贯彻实施的准备工作。
新修订《条例》明确规定,对吊销许可证单位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五年内行业禁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终身行业禁入”,在国内开创了严惩重处和信用惩戒的制度先河。
今年,全市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县、示范乡镇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单位等创建活动。
全市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条例》规定,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监管部门派驻的执法机构做好执法工作。同时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目前,东城、西城、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昌平、平谷、密云等区县已经建立了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
2012年,市政府与黑龙江等供应进京食品的8个省区市政府签署了备忘录,制定了北京市食品市场准入技术规范及安全食品生产基地保障要求,建立了检测互认、信息共享、全程追溯、案件协作等联动协作机制。首农集团、二商集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等企业相互签订了安全食品供应协议。今年,全市将深入推进食品市场准入机制建设工作,加强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本市食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提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业水平。支持引导大型食品物流配送企业、连锁餐饮企业、大型餐饮单位与外埠优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产销对接。(记者 陈艳红)来源: 首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