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山东省餐饮安全监管实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的适用范围,省、市、县(市、区)三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划分;细化规范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变更、延续、补发及注销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许可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增加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必须提供的规章制度、工艺流程、设备设施以及检验等方面的要求,对全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