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发出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以及重点品种的监管,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药品质量和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煎饼市场专项整治,把在节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
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点)等区域,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零售药店,尤其是小作坊、小摊点、小食品店、小餐馆和乡镇及以下卫生院、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重点场所,坚持不间断地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食品药品流入市场。
要突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流通领域、食品消费等重点环节的检查。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加强对注射剂、生物制品等高风险品种和原辅料、成品检验等关键岗位的监管。并且要深入开展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广告整治,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广告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还要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时令食品、保健品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要继续强化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质量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放心安全。(记者 韩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