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检总局17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和印制的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公告称,鉴于近期三鹿集团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确保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新华网9月18日)
表面上看,三鹿奶粉事故的确是由食品免检制度造成的,试想,如果没有这一制度,就没有食品监督部门的"免检",也就不会有三鹿奶粉事故的发生。所以,基于这一认识而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然而,稍加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三鹿奶粉事故真的是由食品免检制度造成的吗?恐怕不是。众所周知,我国于8年前开始实施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应该说,这一项制度从诞生至今,是发挥了应有的重大作用的,而现如今之所以发生三鹿奶粉事故,其主要责任并不在于产品免检制度本身,而是这项制度没有得到正确的运用。
理由有二。一是在我国许多企业眼里,国家免检产品并不是一种基于信任的责任,而是一种炫耀和自我标榜的说辞,在多数企业看来,能够取得国家免检产品的称号对企业而言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所以,我们常常可以在诸多的产品广告中见到"国家免检产品"的字样。当免检被这些企业当作成是招徕顾客的方式和手段,而不是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企业自检的动力的时候,免检产品也就退化成了一道护身符。
二是免检产品的产生过程不公开透明,什么产品能够成为免检产品虽然有一系列硬杠杠,然而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却被掺杂进了许多人为可操纵的因素,也就是说,能够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称号并不是由具体规范说了算,而是少数人说了算,于是获得免检产品的资格也就成为了一场公关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免检产品要想保持其应有的纯洁性实在很难。
在国外也是如此,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也不是没有国家免检产品(包括食品)制度,与我国所不同的是,在这些国家,不仅取得免检产品资格有着严格的审查程序,在取得免检产品资格后,相关部门也并不放松对该产品的检查,一旦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发现不良苗头,立即采取相应制裁措施。反观国内,产品免检成为了彻彻底底的免检,成为了相关部门推托责任、减轻负担的借口,在这种心态的指挥下,哪有不出事故的道理。
食品免检执行有病,莫拿免检制度开刀。可以说,三鹿奶粉事故是一面镜子,映射出我国产品(包括食品)免检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所应该做的绝不是盲目、一刀切式地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否定这项制度的必要性,而是在肯定这项制度作用的基础上,认真反思产品免检制度在执行中的不完善之处并加以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