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食品监督检验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为正确履行质监部门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开展了水产加工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51家企业的57批水产加工品产品,63家企业未抽到样品。依据GB/T 23497-2009《鱿鱼丝》、GB/T 23596-2009《海苔》、GB/T 23597-2009《干紫菜》、SC/T 3202-1996《干海带》、SC/T 3203-2001《调味鱼干》、SC/T 3204-2000《虾米》、SC/T 3205-2000《虾皮》、SC/T 3206-2009《干海参(刺参)》、SC/T 3207-2000《干贝》、SC/T 3208-2001《鱿鱼干》、SC/T 3209-2001《淡菜》、SC/T 3210-2001《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SC/T 3211-2002《盐渍裙带菜》、SC/T 3212-2000《盐渍海带》、SC/T 3213-2002《干裙带菜叶》、SC/T 3215-2007《盐渍海参》、SC/T 3216-2006《半淡干盐黄鱼》、SC/T 3301-1989《速食海带》、SC/T 3302-2010《烤鱼片》、SC/T 3304-2001《鱿鱼丝》、SC/T 3305-2003《烤虾》、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 10138-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GB 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对铅、无机砷、铝、苯甲酸、山梨酸、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二氧化硫、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感官、盐分、水分、水产夹杂物、泥沙杂质、完整率、挥发性盐基氮、六六六、滴滴涕、酸价、过氧化值、组胺、甲基汞、镉、多氯联苯、浮盐、附盐、总汞、明矾、失水率、淀粉、亚硝酸盐、磷酸盐、标签等40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6.49%。
其中有1家企业烤鱼片产品的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有1家企业海鲜饼产品的淀粉项目不合格,已按有关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