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悉,为防止因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导致中毒事件发生,我市对市管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河豚鱼经营专项治理活动,严禁河豚鱼流入餐桌。 我市将加强管理,禁止各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大中型和经营水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对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百姓的饮食安全。 我市还将加大宣传,加强食品法律法规和河豚鱼及其制品食用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同时,鼓励消费者对违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816155。 据了解,河豚鱼体内含有剧毒物质——河豚毒素。它的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现在尚无特效的解毒药物和治疗方法。目前,河豚鱼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记者 裴颖 通讯员 苏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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