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日照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分工责任,强力推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模式,为全国、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闯出了新路子。
《意见》围绕“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和“综合协调、环节监管”的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体系,坚持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相结合,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空白、交叉区域的监管行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意见》对瘦肉精,地沟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用农产品,储存运输环节食品安全,鲜奶吧,中央厨房、甜品站和放心早餐、盒饭加工、配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洋酒经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十个食品安全监管空白或交叉区域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对“瘦肉精”问题,明确由畜牧兽医部门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工商部门负责肉类流通环节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检查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畜禽及肉制品进出口质量监管工作。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处理,从产生源头、收集处理、利用等环节,明确了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住建、环保、畜牧兽医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对豆芽菜的监管,界定了豆芽菜的产品性质,明确农业部门作为牵头负责部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不同环节上的监管责任,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出现“毒豆芽”无人监管的尴尬局面。对鲜奶吧等新兴业态的监管,力求在严格监管和支持产业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对鲜奶吧的开办条件、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明确界定,为加强对鲜奶吧等新兴业态的监管提供了政策依据。
《意见》还明确了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乡镇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统筹管理和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监督管理、宣传教育职责,探索在村(居)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鼓励各监管部门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实行违法案件首查负责制,严禁推诿扯皮。
《意见》也体现了日照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决心,就是要用最严厉的准入、最严厉的监管、最严厉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最严厉的问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滕聿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