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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食品安全有功,奖励!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发布时间:2012-2-18 15:02:19 阅读:190
 

  记者从17日召开的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有功的市民,给予奖励。

  今年,我市将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酒类产品、乳制品监管制度,深入推进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豆制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对于举报在全市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的市民,给予奖励。凡是市民以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食品领域的违法活动,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掌握,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即给予奖励。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

  举报分为三个等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和相关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完全相符的,为一级举报;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相符的,为二级举报;能提供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工作,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的,为三级举报。对货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但最多不超过1万元。对货值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但最低不少于100元。对货值在5000元以下或难以计算相应货值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等级分别予以200元、100元或50元的奖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等严格保密。

  (蒋爱花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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