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些权力部门在生态环境优越的山区开辟农产品“特 供 渠道”,让当地一些绿色农产品基地高标准保障其部门和单位内部供应。一些部门通过基层政府或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农产品基地实现变相“补偿”,从而得到低价优质农产品的长期供应。 (详见今日早报20版)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其实,无论古今,不分中外,人们追求的总是“平等”二字。
佛教说:“众生平等。”
基督教说:“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论语》说:“不患寡而患不均。”
《独立宣言》说:“人生而平等。”
然而,平等总是一个难于实现的理想状态,因为总有一些人比别人“更平等”例如,当公众还在忍受着地沟油、苏丹红、吊白块、农药残留等等毒食品时,有些人却“更平等”地吃上了特供的绿色食品。这些人不是“老幼病残孕”,这些人也不是三头六臂、会七十二变,这些人可以比别人 “更平等”的原因只是他们掌握更多资源、更多权力。“特供”面前,何谈“平等”?
范仲淹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如果细化到食品安全问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说老实话,我们这里的官员没有特供,吃的东西跟大家一样,都是在街上买的,我们也有切肤之痛。”
其上,含义相同,就是官员自身的责任问题:如今食品安全问题严峻异常,作为政府部门尤其是监管部门,更不应该把公众焦虑的食品安全监管置之于脑后,而只顾自己吃好喝好,安全无忧,“让一部分人的食品先安全起来”。然而,这似乎也是个难于实现的理想状态,我们见惯的只是“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见惯的只是“特供”二字,所谓的“切肤之痛”,也只是谁痛谁知。在这种状态下,我们如何指望他们去关心普罗大众的餐桌问题?
先贤,或者当权者说的很多,然而作为一个小市民,我们很难知道怎样做才是对的,怎样做这个社会才不会偏离正确的轨道,保持健康。但是起码我们应该知道:那些被纳税人养着的人,如此灯红酒绿、开豪车住豪宅,就连吃的农产品也比我们高级,是错的,是病态的;而当我们对此毫无办法,并最终视而不见、见怪不怪时,这错已难改,这病已入膏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