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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利华食品标注惊现“莫须有”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1-8-23 8:52:47 阅读:237
 
   专家认为食品标注不规范、含糊过敏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中国人一定知道“莫须有”威力,然而食品中出现“莫须有”的情况结果如何呢?

    最近,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浓汤宝因标签标注中的“可能”两字,引来众多争议。同时,多地超市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处理。记者昨天走访广州市场发现,广州多家超市未对此采取下架行动。不过,记者发现,目前市场上不少食品的标签标注,对过敏源的表述五花八门,有些写着“可能含有”,有些写着“生产线也加工过……”,而部分食品则连提示也省略,然而配料表中明显看到有花生、牛奶等致过敏成分。

    有食品专家指出,过敏源标注对于消费者选购食品是重要信息,生产企业应明确、清晰标注,否则,对于部分过敏体质消费者来说,不慎食用含过敏源食品可能危及健康,引发新的食品安全问题。记者获悉,国家颁布的将于明年实施的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特别增加了对致敏物质标示的新要求。

    ◆最新回应

    联合利华辩称标注“可能”符合国际惯例

    最近,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浓汤宝产品因包装上标注“可能含有”字样,受到广泛质疑。消费者认为,该表述含混不清,不知是“有”还是“没有”。据悉,贵阳部分城市工商部门已要求当地浓汤宝下架。北京、长沙、昆明等地部分城市超市也主动暂时下架。

    记者昨天走访广州市场,发现标注“可能含有”字样的家乐牌浓汤宝产品仍然在多家超市上摆售。在客村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记者看到,“浓汤宝”汤底产品的鲜虾口味、菌蘑口味、清鸡靓汤口味和牛肉浓汤口味均在配料表中含有“可能”字样,如鲜虾口味的配料表中写到“配料中含有虾,可能含有大豆、小麦、鸡蛋、鱼和奶制品”,菌蘑口味浓汤宝则标识着“含有大豆、小麦,可能含有鸡蛋、鱼和奶制品”。

    身陷“可能”舆论中心的联合利华,昨天再度发表声明称,该公司非常重视媒体的反应,目前已将此情况报告给国家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并按照要求和程序规定,将浓汤宝产品标签送交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判定,其结论显示,“经检验,标签一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联合利华再度重申,该公司旗下产品的包装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产品成分进行了标识。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家标准,家乐浓汤宝在包装上用“配料中含有……”和“可能含有……”的方式来表达致敏物质信息的提示,“旨在负责任地提示消费者有关致敏的可能性。

    ◆市场走访

    食品多数标注不规范消费者雾里看花

    记者昨天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目前不少食品对过敏性提示的标注五花八门,含糊其词,令消费者摸不得头脑。如雀巢公司旗下的“美极中式汤”的一款三鲜瑶柱汤料,配料表的末句是“生产该产品的设备还加工含有牛奶和大豆的产品”,另一款鸡茸玉米羹汤料则写着“生产该产品的设备还加工含有大豆、甲壳类动物、鱼和贝类的产品”。一款丹麦蓝罐曲奇的致敏物质标注写着,“生产此食品的厂房亦处理木本坚果及其制品”。

    记者发现,有不少饼干品牌打擦边球,把致敏物质跟普通原料一起写入配料表中,但标签中却没有对致敏性质进行特别提示。如好丽友的蛋黄派,配料表中包括“鸡蛋、小麦粉和全蛋液”;格力高的巧心柔,含有“小麦粉、全蛋液、奶粉和乳糖”;如记者看到,在目前热销的中秋月饼中,许多品牌的五仁月饼包装上,就没有标示过敏提示,然而据配料表显示,五仁的成分为瓜子、花生、芝麻、核桃、松子,花生就属于过敏源之一。

    记者昨天从卫生部今年最新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看到,新标准也特别增加了对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据该新标准列举了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等8类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并规定如果这些食品及其制品用作原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不过,该新标准将于明年4月20日实施,目前尚属于过渡期。

    ◆律师观点

    “可能”两字有误导消费嫌疑

    “联合利华食品中若是真存在致敏物质,便应该清晰标注出来,予以明示,使用‘可能’的字眼有误导消费嫌疑。”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北元律师指出,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也指出,“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此类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外包装中披露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目的便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南方日报   欧志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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