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卫生水平,根据日照市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转发《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7月13日至26日,日照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集中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2人次,检查单位12家。
通过检查发现,全市大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能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卫生硬件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整体卫生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大部分单位能按要求、按流程合理设置餐具清洗区、消毒包装间、成品间、周转箱保洁间、更衣室、仓库等功能间(区),相关功能间(区)内卫生设施配备良好。各单位均添置自动包装机,实现生产过程全自动化,既省时、省力,又安全、卫生。
检查也发现了少数单位未将所使用洗涤、消毒剂的索证资料备案存档,相关原材料的索证资料不齐全;个别单位仍不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消毒餐具外包装上标注生产单位、地址、日期等标识;少数单位在生意比较忙、人手比较紧的状况下,操作人员不能确保足够的清洗消毒时间和消毒温度,消毒效果难以保证。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整改结果,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下一步,该所将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中,对照有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逐个对其选址、布局、设备、工艺、生产用水、人员卫生、出厂检验、卫生制度、包装要求、销售记录等进行现场监督评价,给出是否“检查合格”的结论。并对消毒后的餐具进行抽检,给出是否“检验合格”的结论。这两个结论都会向社会公布,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的使用。对于餐饮服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和职业道德,使用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的行为,一经举报或查实,将向工商等有关部门通报,给予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周文华 刘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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