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局落实四项措施,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落实主体责任,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餐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从正规渠道采购肉类及其制品,并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肉品原料来源合法,可追溯。
落实监管责任制,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检查中发现采购或使用的畜禽肉及其制品来源不明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落实联动机制, 配合各环节监督检查。区卫生局联合畜牧、工商、经贸、公安、药监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以便及时通报案件线索,追根溯源,形成监管合力。
落实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瘦肉精”监管取得的成效,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提高消费者的科学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舆论监督,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