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获悉,日照近期将为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生活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50元的标准发放,预计有13.5万人受益。
近期以来,日照市主要农产品及原材料、油料等基础价格持续上涨,特别是粮、油、肉、蛋等食品价格连续走高。前11个月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上涨达到5.4%,给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对此,日照市高度重视,经过多次研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40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文件精神,确定启动物价上涨与提高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对全市低保对象等低收入居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据介绍,日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为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对发放补贴的对象、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了明确:低收入居民一次性生活补贴分别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00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50元的标准发放。全市发放对象共计13.5万人,需发放资金766万元。
据悉,所需资金中,城市低保对象补贴资金由各级负担。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所需资金由市、区县按照1:1的比例共同负担,其中省财政直管县自己承担。各级所需资金于2011年元旦前落实到位,生活补贴将于近日内全部发放至低收入居民手中。(侯健)